住院须知

患者姓名:

性别:

年龄:

住院号:

尊敬的患者、患者家属或患者的监护人、授权委托人:

   您好!首先欢迎入住我院,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和支持。

   现将住院患者须知通知您,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配合,让我们共同创造一个温馨的环境,使您早日康复。

   首先介绍科主任、主治医生、护士长、主管护士。

在我院就诊中您应履行的义务:

1.您必须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,包括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身份证、地址、联系方式及报销类别等。如果不使用真实姓名,您就放弃了真实姓名的权益,将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。凡冒用他人姓名就医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及纠纷等后果自负。

2.您必须向医护人员详尽如实地提供与您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,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、既往病史、诊治经过。药物过敏史及其他有关详情。凡因隐瞒病情而发生的延误诊治、费用等后果自负。

3.请您和家属遵守医院的规定和制度,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和安排,不要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,如欲了解病情可向主管医生咨询。

4.请您在办理住院手续前携带足够的个人生活用品,入院后如再需要生活用品则应由亲属代办。入院后请您遵守医院规定。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生书面同意请勿擅自离开病区、医院及擅自外宿,以免发生意外,陪护人员尤其要注意。若擅自离开病区。医院或外宿而引起的任何意外情况后果自负,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。擅自离院超过1天视为拒绝治疗,按自动出院处理。患者若因特殊情况需要亲自离院的必须签订外出协议书。

5.医护人员查房、治疗时间请您不要离开病房。不要在病室内大声喧哗或做其他与诊疗无关且有碍医疗秩序的事情。自觉维护病室内外环境整洁,严禁在病室内吸烟,不要向窗外倒水和丢东西。

6.您需要进行特殊检查、特殊治疗、手术时,在医生充分告知的前提下,您应签署知情同意书。文书一经自愿签署,即具有相应法律效力,对您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。

7.您应遵从医生的医嘱积极配合治疗,按时出院,出院后,您应该按照医生的医嘱进行活动、休息并且保证定期复诊。

8.您应及时足额缴纳医疗费用,如果由于医疗费用不到位延误诊疗从而导致不良后果,我院不承担责任。需了解费用可向病区医务人员咨询或到收费处询问。

9.您不能要求医务人员为您提供虚假医学文书和票据。

10.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生同意不得擅自到院外就诊、购药、私自请医生来我院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手段,否则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。

11.为确保安全,严禁在病区内吸烟、饮酒、严禁使用电炉、酒精炉、煤油炉、电饭煲、点暖器及其他家用电器,如电热毯、电热宝及热水袋等,以免发生火灾,漏电或烫伤。违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。

12.老年人和体弱者想要洗漱,,备一双防滑拖鞋,请您在家属或者陪护人员的陪同下洗漱以免发生意外。

13.您的床头柜最多放三样物品包括水瓶、药杯及水杯。剩余物品放在床头桌及壁柜里,床下要摆放整齐,窗台不得摆放物品,物品用完后请随时放回原处贵重物品请您随身携带以免丢失。

14.为了防止您滑到,请您不要在地面湿滑时到处走动。同时请保持病室内、水池旁、厕所、洗漱间、、楼道地面干燥有水渍时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及时清洁防止滑到、摔伤。

15.为了预防坠床摔伤对老年人、儿童及行动不便的病人,陪同应时刻看护好病人,做好坠床措施,家长应教育患儿不要在床上蹦跳,楼道内追逐。因家长原因造成的意外责任自负。

16.为了保障患者生命安全,,保证医护人员执行医疗行为病房及室内卫生间门不得反锁、栓死。

17.病房为公共场所,患者个人的手提电脑、现金、证件等贵重物品请勿带入病房如若带入请自行妥善保管,防止丢失,特别是手机登易丢失物品。患者违反规定造成财物损失的,我院不承担赔偿责任。出院时请带走属于您的全部私人物品,否则医院将视为弃物并按弃物处理。

18.普通病人不得陪住,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开具陪住医嘱,,陪住家属应严格遵守医院的相关制度和规定,陪护人员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负责对患者的监护,特别是发现患者精神异常擅自离开病区或攀爬窗、栏杆等异常情况时及时制止,告知和协助医务人员处理,相关问题请咨询主管医护人员。患者及亲属请遵守探视制度,未经主管医生同意不得自行留宿、陪床。

19.请您爱护公共财物,自觉维护医院公共场所卫生、清洁、维护病房安全、安静,,请您不要干扰其他患者诊疗。为确保安全,,避免意外,请您爱护并按常规使用病房设备,请不要损坏和移动病房设备和擅自更换病房和病床。

20.医院因限于条件以及上级部门要求对结核等传染病不能就治,,由科室讨论或科主任以书面形式提出,转专科医院治疗,请您协助我们完成转院工作。

21.请您尊重医护人员的人格权、人身权。请您不要泄露其他患者的病情和隐私。

22.住院期间,医务人员根据您的病情需要,实施静脉穿刺、抽血、输液或进行深静脉穿刺和其它体腔内插管等操作时,因患者个体差异的原因,很难保证一次成功而需重复操作,也可能个体差异的原因在输液过程中出现外渗,肿胀疼痛等,请理解并积极配合。

23.住院病人应服从主管医生的诊疗方案,如有疑问可向主管医生反映,也可直接向上级医师或病区主任反映,擅自拒绝检查,治疗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。

24.住院期间您需要帮助时,可以按呼叫器与护士联系。

25.陪护人员如有事情外出或离院需与值班医生和护士联系。

备注:

 

 

 

如违反上述规定引发的一切后果,需由您自行承担责任。

查房时间:夏季:上午08:00-12:00下午14:30-17:30

          冬季:上午08:00-12:00下午14:00-17:30

感谢您及家人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,祝您早日康复!

患者签名:

亲属/监护人/委托人签名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与患者的关系:

联系电话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宣教护士签名: